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遊憩資訊
  • 日期:108-03-19
  1. 愛護園區隨手做環保。
  2. 園區是自然的環境,請愛惜並維護野生動植物的棲地環境,並請隨時預防蛇類、蜂及蚊蟲的叮咬。
  3. 進入壽山國家自然公園,野生動植物才是這塊土地的主人,請尊重主人,不要打擾他們,做個受歡迎的好客人。
  4. 在自然環境中,攜帶或引入外來的動植物,都有可能帶來生態的干擾或破壞。
  5. 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內劃設有軍事管制區,區界均有圍籬及明顯標示,請勿擅入以免觸法。
  6. 進入園區宜穿著舒適的衣褲、運動鞋或登山鞋,並做好個人的防曬措施。
  7. 園區內因取水不易,登山步道沿線並未提供盥洗設施,我們在各主要登山口都設有公廁可供使用,請在入山前先行解放再輕鬆上山。
  8. 請遵守「不干擾、不接觸、不餵食、不讓獼猴看見食物」的原則,保護自己也尊重獼猴的生活空間。
  9. 在壽山活動時,請務必將隨身物品放入不透明的背包中,並將背包拉鍊拉上;請勿手拎著塑膠袋上山。
  10. 經過獼猴猴群時請保持冷靜,不要突然大聲喧嘩或過大動作,以免引起獼猴誤會您要威嚇牠們,並請安靜快速離開。
  11. 不要與獼猴四目相對;不要試圖接觸或恐嚇獼猴。
  12. 如果遇見獼猴對你發出威嚇的聲音或行為,請不要再前進,往回走或走其他路線,並且快速檢查自己的隨身物品〈例如:是否有塑膠袋、背包拉鍊是否打開、食物及飲料是否外露…等等〉。
  13. 觀察或對獼猴拍照時,請保持至少5公尺以上距離,身上物品如背包、水壺不要離身放在地上。
  14. 如果物品被獼猴拿走不要試圖搶回,在遠處觀察牠的去向,等獼猴對該物品沒興趣就會丟棄,待獼猴離開再過去撿回。
  15. 如果有獼猴無故只一直跟著您,請快步離開現場,並請檢查隨身物品,切勿與獼猴對峙,請旁邊的友人或民眾幫忙看看獼猴是否還持續跟隨。
  16. 如被獼猴咬傷或抓傷,馬上離開猴隻〈猴群〉,盡快用清水持續沖洗傷口15分鐘以上並聯絡本處,請人陪同盡快送醫。就醫時請一定要告訴醫生您是被獼猴咬〈抓〉傷。
  17. 壽山國家自然公園除有特殊情況外,全年無休,歡迎您的造訪。
  • 日期:108-03-19
  1. 愛護園區隨手做環保。
  2. 園區是自然的環境,請愛惜並維護野生動植物的棲地環境,並請隨時預防蛇類、蜂及蚊蟲的叮咬。
  3. 進入壽山國家自然公園,野生動植物才是這塊土地的主人,請尊重主人,不要打擾他們,做個受歡迎的好客人。
  4. 在自然環境中,攜帶或引入外來的動植物,都有可能帶來生態的干擾或破壞。
  5. 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內劃設有軍事管制區,區界均有圍籬及明顯標示,請勿擅入以免觸法。
  6. 進入園區宜穿著舒適的衣褲、運動鞋或登山鞋,並做好個人的防曬措施。
  7. 園區內因取水不易,登山步道沿線並未提供盥洗設施,我們在各主要登山口都設有公廁可供使用,請在入山前先行解放再輕鬆上山。
  8. 請遵守「不干擾、不接觸、不餵食、不讓獼猴看見食物」的原則,保護自己也尊重獼猴的生活空間。
  9. 在壽山活動時,請務必將隨身物品放入不透明的背包中,並將背包拉鍊拉上;請勿手拎著塑膠袋上山。
  10. 經過獼猴猴群時請保持冷靜,不要突然大聲喧嘩或過大動作,以免引起獼猴誤會您要威嚇牠們,並請安靜快速離開。
  11. 不要與獼猴四目相對;不要試圖接觸或恐嚇獼猴。
  12. 如果遇見獼猴對你發出威嚇的聲音或行為,請不要再前進,往回走或走其他路線,並且快速檢查自己的隨身物品〈例如:是否有塑膠袋、背包拉鍊是否打開、食物及飲料是否外露…等等〉。
  13. 觀察或對獼猴拍照時,請保持至少5公尺以上距離,身上物品如背包、水壺不要離身放在地上。
  14. 如果物品被獼猴拿走不要試圖搶回,在遠處觀察牠的去向,等獼猴對該物品沒興趣就會丟棄,待獼猴離開再過去撿回。
  15. 如果有獼猴無故只一直跟著您,請快步離開現場,並請檢查隨身物品,切勿與獼猴對峙,請旁邊的友人或民眾幫忙看看獼猴是否還持續跟隨。
  16. 如被獼猴咬傷或抓傷,馬上離開猴隻〈猴群〉,盡快用清水持續沖洗傷口15分鐘以上並聯絡本處,請人陪同盡快送醫。就醫時請一定要告訴醫生您是被獼猴咬〈抓〉傷。
  17. 壽山國家自然公園除有特殊情況外,全年無休,歡迎您的造訪。

為維護本園區內遊客安全及設施完整和環境清潔,入園遊客請共同遵守下列規定:

(一)園區開放使用時間:

    1.室內管理服務中心、展示室、視聽室: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。

    2.戶外場地使用時間:

       (1)夜間開放區域:園區三十米景觀道路西側至六米環形步道內之區域、南 北側停車場。
          *開放使用時間:上午六時至晚上九時。

       (2)夜間關閉區域:夜間開放區域以外之園區。
          *開放使用時間:上午六時至晚上六時。

(二)使用園區第二展示室、戶外劇場、辦理團康活動或比賽,請事先洽 管理單位申 請場地借用手續。

 


 

禁止事項
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禁止進入本園:

1.攜帶危險物品者。
2.酗酒,言行放蕩者。 
3.租售物品或遊樂器具及其他未經同意之活動者。

 
都會公園內不得有下列行為

1.違規駕駛機動車輛入園及違規停放車。
2.露營或烤肉及其他炊食行為。
3.燃放鞭炮或煙火。
4.攀折花木、禁止架設吊床、損壞草坪或設施。
5.在設施或草木上書刻或張貼。
6.隨地拋棄果皮、紙屑或其他廢棄物。
7.擺設攤販、租售物品及遊樂器具。
8.鬥毆滋事、妨害公共秩序。
9.喧鬧或製造噪音,妨害公共安寧。
10.赤身露體、隨地便溺或其他不檢行為。
11.有傷風化及賭博之行為。
12.在公園內散發廣告、傳單或宣傳品。
13.不依規定使用遊憩設施致生安全之虞者。
14.游泳、釣魚及施放風箏。
15.打獵及攜帶或放牧牲畜。
16.遛狗未繫狗鍊、未清狗便。
17.其他經主管機關禁止或限制事項。


臺中都會公園服務電話 (04)24612483。

為維護本園區內遊客安全及設施和環境之完整清潔,入園遊客請遵守下列規定:

一.本園室內設施服務時間: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
    戶外場地使用時間:上午六時至晚上九時

二.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禁止進入本園:

 1.攜帶危險物品者。
 2.酗酒,言行放蕩者。
 3.租售物品或遊樂器具及其他未經同意之活動者。

三.都會公園內不得有下列行為,違者若經勸導未改正,由園區警察或服勤人員依法處理:

 1.違規駕駛機動車輛入園及違規停放車輛。
 2.於園區內攜帶或放牧牲畜。
 3.隨地拋棄果皮、紙屑或其他廢棄物。
 4.鬥毆滋事、妨害公共秩序。
 5.喧鬧或製造噪音,妨害公共安寧。
 6.赤身露体、隨地便溺或其他不檢行為。
 7.有傷風化及賭博之行為。
 8.攀折花木、損壞草坪或設施。
 9.在設施或草木上書刻或張貼。
10.在公園內散發廣告、傳單或宣傳品。
11.不依規定使用遊憩設施致生安全之虞者。
12.燃放鞭炮或煙火。
13.露營或烤肉。
14.其他經主管機關禁止或限制事項。

 


 

行政中心服務項目

服務時間:每日08:30~12:00 13:30~17:30

服務內容:
1.受理各項經營管理事宜、廣播協尋。
2.受理活動借用場地使用之申請事宜。
3.學校團體免費導覽申請(請於1個月~2週前電話確認,並出具申請表)。
本項服務提供對象為學校、機關、及社團(收費營利性活動恕不受理),團體人數以10人以上、300人以下(10個班級以內),並能於園區停留2小時以上為宜(每次導覽時間需90~120分鐘),因本項服務需聯繫 解說志工協助解說事宜,故請務必先以電話聯絡以確定時段方便人員安排。其他注意事項請參閱團體預約服務申請與注意事項

4.其他相關服務(簡易急救等...)